下午陪同個案出席一個協調會,由老人保護社工主持,律師見証。
我的服務對像(50歲身障者)家暴母親(80歲),母親聲請保護令,個案暫時安置機構中…
以愛來和解、處理憤怒的情緒。案家彼此壓抑多年的不滿和憤怒情緒得以安全地抒發,多年來放在心上的石頭被搬開了。我請案姐代替案母緊緊擁抱案主,靜默著,彼此留下淚來…,案主也願意錄製一段與母親道歉、感謝母親的話語,在場者也被觸動而流下淚水。
離開會場時,社工督導問我為何有如此能量,我回答這兩年接受社團法人台灣家族系統排列協會的訓練,感知力被啟發,也學會用愛來從事社會工作。
感謝遇真多年來的指導,問題在哪裡,解決之道就在哪裡,愛也就在那裡~無限感恩~~
感謝個案對我的信任,今天協調會圓滿成功~
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潘美玲
